陕西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《关于征集第四届
柳青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》的通知
各地市作协、杨凌区作协、各行业作协、各出版社、杂志社:
陕西省作家协会第四届柳青文学奖作品征集工作现已开始,现将《关于征集第四届柳青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作品征集评奖要求,登录陕西作家网下载相关文件,(http://www.sxzjw.org/),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,将推荐的参评作品用快递方式上报“陕西作协柳青文学奖评奖办公室”。
不接受包裹及个人申报,特此通知。
陕西省作家协会
2015年8月5日
送:各地市作协、杨凌区作协、各行业作协、各出版社、杂志社、
大专院校文学院
陕西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
打印:于建治 校对:高晶晶 (共印20份 档2)
关于征集第四届柳青文学奖
参评作品的公告
柳青文学奖是我省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奖项,为鼓励优秀长篇小说、中篇小说、短篇小说、诗歌、散文杂文、纪实报告文学、儿童文学、文学理论评论、网络文学以及新人的创作,推动我省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而设立。第四届柳青文学奖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,现将有关征集参评作品的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:
柳青文学奖共设:长篇小说、中篇小说、短篇小说、诗歌、散文杂文、纪实报告文学、儿童文学、文学理论评论、网络文学、新人奖等10个奖项。
二、推荐标准:
柳青文学奖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,所选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,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,有利于倡导世界和平、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社会和谐、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,有利于倡导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。对弘扬民族精神、体现时代精神,反映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,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的优秀作品,应重点关注。要兼顾题材、主题、风格的多样化。
柳青文学奖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。鼓励在继承中国优秀文学传统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创新,尤其鼓励那些具有中国作风、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,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。重视作品的社会影响力。
三、推荐范围:
1、根据《柳青文学奖评奖条例》,第四届柳青文学奖推荐参评的长篇小说、中篇小说、短篇小说(含小小说)、诗歌、散文杂文、纪实报告文学、儿童文学、文学理论评论、网络文学、新人创作等作品,均应为在2012年1月1日——2014年12月31日期间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、刊物、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。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,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。
2、长篇小说、中篇小说、短篇小说以单篇作品参评。小小说、诗歌、散文杂文,以出版的诗集、散文集、杂文集参评。文学理论和文学评论著述,单篇作品和作品集均可参评。结集参评的作品,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且其间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的1/3以上(若书中未予标识,则每篇作品须注明首次发表或写作日期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)。结集参评的作品,须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。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、选集参评。
3、长篇小说是指篇幅在13万字以上的小说;中篇小说指篇幅在2.5万字以上、13万字以下的小说;短篇小说指篇幅在2.5万字以下的小说;小小说指篇幅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。推荐材料中须注明字数。
4、网络文学作品指在文学网站首发的文学作品,以文字形式(结集成书或纸质打印成稿,并附发表网站)上报。推荐材料中须注明字数。
四、推荐办法及时间:
各地市文联作协、各行业文联作协、大专院校可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院校作家的参评作品。各文学出版社、文学报刊社、可推荐本单位发表和出版的作品。熟悉文学状况的文学组织者、评论家个人可推荐2部优秀的作品参评。省直系统作家作品,由作品出版单位推荐。不接受作者个人申报。
各推荐单位推荐的篇目,每个奖项不得超过3篇(部)。
各推荐单位请以公函方式列出推荐作品名单,并填写“第四届柳青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”(内容包括800字左右作品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,并加盖公章),连同作品寄送陕西省作家协会柳青文学奖评奖办公室(作品每部、篇请寄送12份)。请在邮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,如“长篇小说”、“散文集”、“网络作品”等。
本届参评作品推荐时间为2015年8月1日——2015年9月30日,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。
五、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:
通讯地址:西安市建国路83号 陕西省作家协会(创联部)柳青文学奖评奖办公室
邮政编码:710001
电 话:029-87428614 029-87420513
传 真:029-87451006
联 系 人: 秦奋 高晶晶
对各推荐单位和作者的协作支持,谨致衷心感谢!
附表:(一) 《第四届柳青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目录》(可复印,
不得改动)
(二) 《第四届柳青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》(可复印,
不得改动)
陕西省作家协会
柳青文学奖评奖办公室
2015年7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