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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找 “二号院”

2015/9/8   来自:韩城作协网   点击:1111 

 “有李法官这样的好法官,真是我们百姓的福”。 2015年9月2日下午3点多,一位操着浓重宁夏口音的中年男子,对刚好来韩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的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蒙振勤如是说。

这名男子叫杨保清,宁夏固原人,为索要煤款从老家固原坐火车、乘汽车,辗转千余公里,于9月1日下午4点多到韩城法院要求立案。经了解,此前他已奔波多地寻找被告,耗时近两年,花费的交通、住宿等各项费用已达上万元,但至今无果,无奈才提起诉讼。然而诉状上写的被告住址“陕西省韩城市二号院二号家属楼三单元三楼西户”却让接案的李法官看了心里直犯嘀咕:自己在韩城也住了20多年,韩城的地理基本还是清楚的,咋从没听说过“二号院”这个地方?难道是原告将地址写错了?原告讲,他也没去过被告家,这个地址还是打听来的。按规定,作为一名立案法官,他已尽到自己的职责,完全可以把案子一立了事,原告应自行承担被告找不到的诉讼风险。但看着眼前这个外地人疲惫、焦急的面容、求助的眼神,要让他说清楚“二号院”这个地方在韩城的哪里已然是不可能。接案法官很同情这个“不容易”的外地人,决定帮帮他。  

“你知道韩城哪里有个‘二号院’?”“不清楚”.....左打听,右打听,电话打了无数个,周围同志问了个遍,谁也不知道,既然打听不到,那就实地找!下班后,他带着原告到矿务局、火车站、电厂、市委、医院小区等有可能的地方寻了个遍,无果。但他毫不灰心,安排好手头工作,第二天接着找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“二号院”终于浮出水面。原来这个“二号院”在韩城市龙门镇八一路,现在早已更名不叫“二号院”了,地方非常偏僻,好些龙门当地人也不清楚。李法官的执着精神,令当事人万分感动,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。

韩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们,立足于平凡的岗位,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、胸怀大局为办案庭室着想,换来的是当事人以及办案庭室的舒心和方便。他们用实际行动树立了窗口服务的良好形象,提高了司法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,贯彻了 “三严三实”的精神实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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